萬能科技大學室內設計與營建科技系實務專題實施辦法
115年1月22日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7 次系務會議增訂
一、目的:
室內設計與營建科技系(以下簡稱本系)為使學生皆能完成實務專題課程並配合必修課程,練習製作報告、上台發表及口語表達能力的鍛鍊,以提升就業競爭力與產業界接軌,特訂定「萬能科技大學室內設計與營建科技系實務專題實施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二、實務專題指導老師選定
(一) 公告時間:二下學期每年7月前。
(二) 由老師跟學生介紹專長、研究內容及方向。
(三) 學生依自己的志願填寫附件1。
(四) 老師可自行選擇所屬專題生,人數視當學期學生數決定,每位老師以不超過平均數的20%上限為原則。
三、指導老師更換:若因興趣不合,需更換指導教授時,每學年僅以一次為限,並提出申請程序,更換指導教授申請單如附件2。
四、實務專題發表報名:實務專題人員組成,可2人至多4人,由指導老師填寫申請表並簽名繳交系辦公室,申請表如附件3。
五、成果發表方式:設計類專題及營建類專題以簡報或作品並專題成果報告書方式呈現。
六、實務專題成果報告
(一) 實務專題發表日當天須提出實務專題成果報告書,格式參考如https://www.ce.vnu.edu.tw/P7?s=134評審評分。
(二) 專題成果報告內容頁數不限,封面顏色以該學年度所訂顏色印製如系網專題下載區。
七、評審組成:系上專任專業老師皆為評審,於專題發表當日結束時,填寫評分表,如附件4。
八、實務專題發表日期:每學年度第二學期第1~3週舉行,由日間部室設系四技四年級導師擔任召集人。
九、該學期實務專題成績不及格者,次學年可選修實務專題課程,同學可更換指導教授申請單如附件2選擇系上專任專業教師為指導老師,實務專題成果可以撰寫報告方式呈現。
十、系實務專題發表,經系上專任專業老師評定為前三名者,須代表系參加院專題製作競賽,佳作者可自由參加。
十一、擔任行政職教師,可不參與實務專題學生平均分配原則,可自由選擇是否擔任實務專題老師。
十二、本辦法經室內設計與營建科技系系務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