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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能科技大學室內設計與營建科技系實務專題實施辦法

           

115年1月22日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7 次系務會議增訂

一、目的:

室內設計與營建科技系(以下簡稱本系)為使學生皆能完成實務專題課程並配合必修課程,練習製作報告、上台發表及口語表達能力的鍛鍊,以提升就業競爭力與產業界接軌,特訂定「萬能科技大學室內設計與營建科技系實務專題實施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
二、實務專題指導老師選定

         (一) 公告時間:二下學期每年7月前。

(二) 由老師跟學生介紹專長、研究內容及方向。

(三) 學生依自己的志願填寫附件1

(四) 老師可自行選擇所屬專題生,人數視當學期學生數決定,每位老師以不超過平均數的20%上限為原則。

三、指導老師更換:若因興趣不合,需更換指導教授時,每學年僅以一次為限,並提出申請程序,更換指導教授申請單如附件2

四、實務專題發表報名:實務專題人員組成,可2人至多4人,由指導老師填寫申請表並簽名繳交系辦公室,申請表如附件3

五、成果發表方式:設計類專題及營建類專題以簡報或作品並專題成果報告書方式呈現。

六、實務專題成果報告

(一) 實務專題發表日當天須提出實務專題成果報告書,格式參考如https://www.ce.vnu.edu.tw/P7?s=134評審評分。

(二) 專題成果報告內容頁數不限,封面顏色以該學年度所訂顏色印製如系網專題下載區

七、評審組成:系上專任專業老師皆為評審,於專題發表當日結束時,填寫評分表,如附件4

八、實務專題發表日期:每學年度第二學期第1~3週舉行,由日間部室設系四技四年級導師擔任召集人。

九、該學期實務專題成績不及格者,次學年可選修實務專題課程,同學可更換指導教授申請單如附件2選擇系上專任專業教師為指導老師,實務專題成果可以撰寫報告方式呈現。

十、系實務專題發表,經系上專任專業老師評定為前三名者,須代表系參加院專題製作競賽,佳作者可自由參加。

十一、擔任行政職教師,可不參與實務專題學生平均分配原則,可自由選擇是否擔任實務專題老師。

十二、本辦法經室內設計與營建科技系系務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
 

https://www.ce.vnu.edu.tw//DOC/ce/134/065d88a2-9277-4e57-9455-7ae8bace75a0.docx